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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财政局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15-12-2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4月16日至7月10日,对华龙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组织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针对财政非税收入和财政专项资金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766万元,预算执行中收到上级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补助收入和体制补助收入3693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调入资金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68万元,区本级总收入149074万元。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04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00万元,上解支出2768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万元,2014年财政总支出为148774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后,区本级财政当年结余300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9万元,上级财政各项基金补助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40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77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法、有效,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审计中也发现占用专项资金平衡预算、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政府采购超预算执行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一是财政预算编报不完整。二是决算编制不规范。三是占用专项资金平衡预算3097万元。四是虚假拨付教育经费438.50万元。五是虚收空转入库6600万元。六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97.55万元。七是少计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5.60万元。八是向国税、地税、工商局、公安等非预算单位拨款1248.29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应配套未配套461.18万元。二是由于部分项目主体单位推进不力,导致闲置专项资金2629.70万元。三是专项资金结余1878.96万元连年结转。四是社保基金账户混用。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超预算执行498.31万元。二是应政府采购未进行政府采购支付咨询、评估、评审劳务费64.15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产登记要素不齐全,部分国有资产购置未登记隶属单位。

    (五)账务管理方面。一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不力。二是华龙区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短期贷款逾期未归还1722.92万元。三是使用零余额账户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已责令改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出借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效规范收入征管行为;进一步强化支出效益观念,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进行整改。对政府债务、出借财政资金问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财政对外借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意见》文件精神,起草了《财政对外借款协议》,规范了出借财政资金管理行为,截止2015年10月底,政府债务余额较2014年底减少6274.50万元,出借的财政资金已归还14732万元;对财政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已将全部提前告知11664万元列入预算并向人大汇报;对占用专项资金平衡预算3097万元问题,截止2015年10月底已拨付3069万元;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97.55万元问题,已全额入库;对财政资金闲置及专项资金连年结余问题,截止2015年10月底已拨付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365万元,盘活多个未开工项目的长期闲置资金2985万元已上交国库;对应政府采购未进行政府采购支付咨询、评估、评审劳务费问题已整改,投资评审中心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区实际情况草拟了招标文件,并聘请法制办和律师完善了造价咨询、评估公告,历经多次修改确认,成功招标,共有4个评估公司、6个造价咨询公司入围,费用标准也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结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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