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岳村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5年8月26日至10月20日,华龙区审计局对华龙区岳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华龙区岳村镇)201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报送审计,重点审计了华龙区岳村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华龙区岳村镇隶属华龙区人民政府。
华龙区岳村镇2014年度预算收入24826216.50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8290000元,补助收入16530000元,其他收入6216.50元;预算支出24820160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6530000元,上解支出8290000元,手续费支出160元;本年结余6056.50元。
华龙区岳村镇2014年度总务收入8616284.13元,其中:经常性经费8616098.99元,其他收入185.14元;
2014年度总务支出7471430.0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6386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474016.3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31027.70元;本年结余1144854.10元。
审计结果表明:华龙区岳村镇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岳村镇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财务收支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华龙区岳村镇总预算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暂存款农业综合开发年初年末均为50万元,暂存款植树造林年初年末均为50万元;
(二)应入未入固定资产47490元。付健身器材27690元、购图书19800元;
(三)挤占专项资金23200元。挤占小城镇提升费用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23200元;
(四)虚列支出挂暂存444391.01元。一般预算总支出中虚列444391.01元挂暂存;
(五)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福利费288359元;
(六)向区地税局、镇派出所等非预算单位拨款16万元;
(七)华龙区岳村镇付濮阳市三力学校阳光培训资金24.5万元,出借账户给“濮阳市三力学校”使用;
(八)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206.60万元。付村标准化卫生建设资金153.60万元,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增记固定资产;对虚列支出挂暂存的问题,要求调减虚列的支出并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对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现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建议: 华龙区岳村镇要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及时清理往来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压缩不合理支出,厉行节约,减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