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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华龙政〔2016〕8号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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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5-23 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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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政〔2016〕8号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23 来源: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文件要求,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55号);市政府下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濮政〔2015〕67号)对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国、我省、我市、我区“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普查的行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华龙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区财政、农业、畜牧、林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办)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普查经费。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办)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所需的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购置经费,各地要提前准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要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646日  




























附件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伍凛然(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汉敬(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侨办主任)

         马圣生(区发改委副主任、统计局局长)

         逯金凤(区发改委副主任)

         刘忠合(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管先军(区农业畜牧局农艺师)

成 员:鲁洪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运泽(区教体局副局长)

       黄丽萍(区民政局副局长)

       田均玉(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海霞(区人社局副局长)

         郭 英(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瑞途(区水利局副局长)

         郭万里(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 军(区卫计委副主任)

         李申峰(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朱晓红(区文广旅局副局长)

         刘相丽(区抽样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马圣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相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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