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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管理制度

时间:2016-09-14 来源: 索引号:

华龙区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服务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范咨询投诉受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话咨询投诉受理及处理

(一)咨询投诉电话电话要向社会公布,并保证本实施年度内不变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重新公布、报送备案。

(二)在工作日期间有人员接听。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接听人员必须细致耐心,努力树立农机部门良好形象。

(五)能当场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好记录,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注意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

二、书面咨询投诉及受理

(一)对书面咨询投诉并附联系方式及署名的信件,要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视情况进行电话答复或书面答复。

(二)对上级批转的信件,必须做到认真核实调查并书面报告。

三、网络咨询投诉及受理

对网络咨询投诉有署名、有联系方式的信件,视同纸质投诉,要做到凡报必查,视情况进行网络答复或其他方式答复。对网络咨询投诉无署名、无联系方式的信件,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不予受理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诉求和被诉求方的。

(二)在国家规定和生产企业承诺的“三包”服务之外发生质量纠纷的(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除外)。

(三)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四)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路由、新证据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区农机局管理科要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受理、处理工作,受理情况将作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华龙区农机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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