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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16-11-21
- 标题: 华龙政〔2016〕27号关于印发华龙区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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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11-21 13: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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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政〔2016〕27号关于印发华龙区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华龙政〔2016〕27号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龙区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濮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东北庄杂技文化管理中心:
《华龙区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0月28日
华龙区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关于扶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精准识别
(一)困难农民群众识别标准遵照“两条杠”
一要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帮扶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上年度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整户识别。
二要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帮扶对象。
4.基本医疗。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帮扶对象。
5.住房安全。家庭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帮扶对象。
(二)保障“六优先”
1.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优先。
2.军烈属、因公致残人员、老党员、老军人家庭优先。
3.有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有残疾人家庭优先。
4.供给高中及以上在读学生的家庭优先。
5.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却无固定工作家庭优先。
6.有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人员并影响正常生活的家庭优先。
二、识别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比四议五定”工作法。即一进:村(社区)干部和村级组织(居委会)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被调查家庭的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情况。三比:和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四议:对照识别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帮扶对象的,必须向村(居)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居)民认可。五定:正式确定为帮扶对象的,由村“两委”或居委会推荐确定,乡镇(办)党(工)委核定。
三、建立台账
(一)数据录入
在区民政局、区农牧局指导下,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将各自辖区内困难户的信息录入电脑,形成电子台账。
(二)数据核查
区民政局、区农牧局对录入电子台账的困难户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对比,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困难农民群众进行甄别、清退。
(三)建立台账
在对录入困难农民群众数据进行甄别、核查后,组织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三方进行联合签批,形成华龙区困难农民群众信息台账。
四、精准帮扶
(一)产业帮扶
充分发挥各部门产业资金使用效益,科学统筹农业、国土等方面的政策资金,通过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户实施自我发展,从而使其增收致富。
(二)教育帮扶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使困难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三)就业帮扶
通过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困难农民群众自身素质和能力,帮助他们在本地企业就近就业。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环卫、卫生保洁等公益性岗位的帮扶方式,帮助困难农民群众就业。
(四)保障帮扶
一是加强低保和养老保险救助。对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困难农民群众享受到基本养老生活保障。
二是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要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困难农民群众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三是积极开展慈善和社会救助。强化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的慈善救助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困难农民群众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四是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困难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五是积极实施政策兜底帮扶。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兜底,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困难农民群众,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
五、动态管理
各乡镇(办)要对困难农民群众实行动态管理,本着“两不
愁三保障”的原则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困难农民群众实行退出管理机制。当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时候,对困难户给予退出。
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乡镇(办)的困难农民群众精准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将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