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华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6日至5月10日,对华龙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华龙区交通运输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区直单位部门预算表,核定交通运输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79.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79.1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7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6万元、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华龙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4年度结转资金1305613.86元未编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
(二)擅自扩大开支范围33790元。
(三)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2500元。
(四)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涉及金额254615.10元。
(五)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27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华龙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未编入年度部门预算问题,要求责令改正,将上年度结转资金编入下一年度预算;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交通局立即整改,严格按照规定列支费用;对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问题,责令整改,规范管理;对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问题,要求完善手续,规范管理;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问题,责令调整有关账目,增记固定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建议:华龙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入账票据的审核,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加强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华龙区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