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美广告装饰门头装修的核准
时间:2017-08-03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3075
项目名称:恒美广告装饰门头装修
审批类别:核准
许可内容:门头尺寸:长3.05米、高1.7米、厚0.3米(不得外扩和抬高,更不得封堵二楼窗户);门头材质:铝塑板、发光字。工期:3天
行政相对人名称:李卫东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372930199105******
许可决定日期:2017/07/19
许可截止期:2017/07/22
许可机关:濮阳市城市管综合执法局华龙区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