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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高级中学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公告

时间:2018-01-11 来源: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华龙区审计局对华龙区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华龙区高中)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报送审计,重点审计了华龙区高中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华龙区高中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

华龙区高中2016年度总收入37616905.91元,总支出30498616元,本年结余7118289.71元。

审计结果表明,华龙区高中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8060元

(二)超标准收费316000元

(三)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323900元

(四)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6039.44元

(六)专项资金未单独结转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建议:华龙区高中加强财务核算、监督工作,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列支,专项资金单独结转,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收费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华龙区高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对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已退回多收款项;对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的问题,已上缴财政。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补计固定资产。对专项资金未单独结转的问题、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等问题,今后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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