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龙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地税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7年4月25日至7月9日,华龙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地税部分)进行了报送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229万元,加上中央和省市财政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补助收入和体制补助收入5277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4666万元,调入资金1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5万元,财力合计19744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635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310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066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万元,支出合计197443万元。收支平衡。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万元,上级财政各项基金补助收入5719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基金收入来源合计574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1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2632万元。原因是上报决算报表与上级下达的对账表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所导致。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税款由于金三系统网络不稳定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2.部分企业和新增用地企业应缴未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283936.62元
3.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科学,实际执行预算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问题,责令区财政局制定整改措施,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部门预算的到位率;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责令区财政局制定整改措施,依法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确保各项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对财政存量资金需盘活问题,责令华龙区财政局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建议: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其他相关财经法规。完整准确地编制预决算,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财政专户资金,按规定清理、归并银行账户;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财政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华龙区财政局向社会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