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濮阳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路分公司的罚款
时间:2018-01-31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071号
案件名称:濮阳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路分公司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路分公司
处罚结果: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原浆封坛酒(露酒)8盒;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处罚生效期:2017/08/31
处罚截止期:2017/09/15
处罚机构/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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