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军辉商行销售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案
时间:2018-01-31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043号
案件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军辉商行销售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3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翟仲军
处罚结果:罚款
处罚生效期:2017/06/02
处罚截止期:2017/06/17
处罚机构/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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