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瑞丰名烟名酒城(王留军)涉嫌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时间:2018-02-07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077号
案件名称:濮阳市瑞丰名烟名酒城(王留军)涉嫌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留军
处罚结果: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MERVEILLE一瓶;
2、罚款
处罚生效期:2017/09/25
处罚截止期:2017/10/10
处罚机构/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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