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国槐街放心鲜肉店(王红芳)涉嫌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的处罚
时间:2018-08-06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食罚【2018】003号
项目名称:濮阳市国槐街放心鲜肉店(王红芳)涉嫌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国槐街放心鲜肉店(王红芳)涉嫌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992699009243
处罚决定日期:2018-01-30
处罚截止期:2018/02/15
处罚机关: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报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2063810799E
当前状态:正常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备注:自行缴纳,十五日内
公示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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