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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商务局机构介绍

时间:2019-11-30 来源:濮阳华龙区



单位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商务局

办公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京开大道372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

办公电话:0393-4462209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区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全区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负面清单);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商务领域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招商服务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负责全区口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2)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工作。(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动态、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牵头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责任目标、重点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市场秩序和法规股(商贸流通综合执法队)。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拟订商务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牵头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领域及拍卖、典当、融资租赁、二手车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股。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照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流通业发展股。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区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五)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

(六)对外贸易发展管理股。拟订全区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牵头拟订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牵头负责全区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区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管理股。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到我区投资;鼓励我区企业走出去寻求合作;依法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依法对外来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拟订全区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核准全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牵头负责我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牵头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八)电子商务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九)物流业发展股。拟订全区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区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

(十)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区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负责协调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负责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口岸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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