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民政局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政策
时间:2019-11-29
来源:区民政局
(一)政策依据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函1号)、《河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办法》(豫民文【2015】369号)
(二)办理条件
(1)申办人是单位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申办人是公民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6)床位数在10张以上;
(7)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手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养老机构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设立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法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材料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验);
(四)办理程序和期限
由申办人携上述材料到华龙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直接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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