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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退出的程序

时间:2019-12-0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扶贫政策】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退出的程序 

 

退出贫困,需要了解退出的标准和退出的程序。

1、一核心、两不愁、三保障。

一核心,即让贫困家庭的收入增幅高于全农民平均水平。这是脱贫验收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贫困户退出是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2019年脱贫标准是不低于3700元);

两不愁,即吃穿不愁。主要是要抓低保兜底,帮助没有生产能力或生产能力脆弱的贫困户保底脱贫。2019年全农村低保标准由2018年的A164元涨为210元;B154元涨为180元;C144元涨为160

三保障,即全力保障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接受9年制免费义务教育)

基本医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政策。

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稳固住房,人均面积等于或大于25平方米)为主要衡量指标,真正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2、退出程序:

贫困户的退出按照对象初选、民主评议、预退出、入户核实、农户签字确认、公告公示、批准退出、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执行。

村委会确定年度退出贫困户的初选对象,对象初选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并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产生;初选名单确定后,由村上报乡、县,经县批准后,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县乡村各级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对预退出对象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年终,由县组织相关部门,对预退出贫困户进行入户核实,确定是否符合贫困户退出条件,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如符合退出条件,则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星期;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报县批准退出,报设区市备案;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进行信息录入,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退出处理。贫困户的退出由县审定并组织实施,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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