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乡镇办动态 >正文

濮东办“四项措施”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工作

时间:2020-07-08 来源:濮东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这是党中央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促进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工作的推进,不仅利于精简干部职数,提高办事效率,更能有效整合干部队伍力量,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年以来,为全面落实省、市委、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工作要求,华龙区濮东街道党工委多措并举,以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稳步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濮东街道党工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推进“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推进、政策法规、信访维稳、纪检督导四个工作组,分包科级领导干部具体抓、重点抓,形成攻坚全力。列出台账、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力求确保在底前,完成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达到100%

二是一村一策,分类推进。针对各村不同情况,因村制宜,采取一村一策形式,稳妥推进。对村“两委”班子团结、群众基础好、经济发展好的村率先推进;对村上人口少、工作量相对较轻,条件相对比较成熟的村,优先推行“一肩挑”;对目前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空缺村,必须实行“一肩挑”;对暂时不具备“一肩挑”条件的村,积极物色培养后备人选,为下一步实行“一肩挑”打好基础。

三是选好人选,规范推进。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备案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综合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村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为村“两委”班子带头人。对主动退出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坚持质量优先,强化监督管理,对“一肩挑”的人选从严从实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人选质量。

四是公开透明,依规推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依规相结合,充分尊重和体现本村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坚决排除地方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影响,坚决杜绝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两委”决策运行机制,坚决防止“一肩挑”后因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而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供稿人:韩明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