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关于对拟认定楼宇(园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0-11-05
来源:区商务局
根据《华龙区楼宇经济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华龙政〔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对第二批乡镇办(园区)上报的楼宇(园区)申请以及认定情况,经向区委开放招商领导小组汇报,现将拟认定楼宇(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濮阳市华龙区招商服务中心书面反馈。
联系方式:0393-4462209
附件:http://file.pyhualong.gov.cn/attached/20201105/20201105103652_987.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