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濮阳市颐和路颐和焖罐居的处罚
时间:2020-11-10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颐和路颐和焖罐居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00MA42DXWM0R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MA42DXWM-0
法定代表人:胥晓清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身份证):41092819XXXXXX424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龙人社监察罚决字[2020]第061号
违法行为类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违法事实:濮阳市颐和路颐和焖罐居因涉嫌拖欠工资被立案调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0.4
处罚决定日期:2020-10-30
处罚有效期:2021-10-29
公示期限:一年
处罚机关:濮阳市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2740726691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