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濮阳市中原路隆祥生活超市(王保顺)的处罚
时间:2020-11-10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中原路隆祥生活超市(王保顺)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00MA43MH1L1C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食药监药罚〔202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旺福祥皮蛋肠一根;
2、罚款5500元。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旺福祥皮蛋肠一根;
2、罚款5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5
处罚决定日期:2020-04-24
处罚有效期:2020-05-09
公示期限:一年
处罚机关:濮阳市华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206381079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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