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福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罚
时间:2020-11-10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省福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MA3XA16409
法定代表人:张翠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1092819XXXXXX122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龙建安监罚决字(2020)20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大气污染防治
违法事实:由河南省福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中梁壹号院项目,现场土方作业未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2
处罚决定日期:2020-05-14
处罚有效期:2020-05-15
公示期限:一年
处罚机关: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267536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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