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濮阳市华龙区晨光艺术幼儿园的处罚
时间:2020-11-12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华龙区晨光艺术幼儿园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900396564645R
法定代表人:张利平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身份证):41090119XXXXXX456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消)行罚决字〔2020〕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法事实: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濮阳市华龙区晨光艺术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决定日期:2020-07-17
处罚有效期:2021-07-17
公示期限:一年
处罚机关:华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0MB1D87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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