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苑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罚
时间:2020-12-07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省苑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3X4FWB93
法定代表人:苑玉霞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身份证):410928xxxxxx128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消)行罚决字〔2020〕0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违法事实: 该小区消火栓系统停用,排烟风机停用等火灾隐患,即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你单位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河南省苑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决定日期:2020/11/17
处罚有效期:2021/11/17
公示期限:一年
处罚机关:华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0MB1D879639
信息使用范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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