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濮阳市豫德隆物流服务部的处罚
时间:2020-12-07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豫德隆物流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MA40BXYC93
法定代表人:谢红霞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身份证):410922xxxxxx24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华(消)行罚决字〔2020〕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电器产品的安装不符合规定
违法事实: 该场所东侧仓库内电闸敷设在可燃物(木板)上,未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2.4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给予濮阳市豫德隆物流服务部责令停止使用一层东侧仓库内安装不符合规定的电闸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
处罚决定日期:2020/11/27
处罚有效期:2021/11/27
公示期限:一年
处罚机关:华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00MB1D879639
信息使用范围:公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