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都路西延(新东路-106国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华龙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10月 15日,依法对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卫都路西延(新东路-106国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卫都路西延(新东路-106国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濮发改投资〔2010〕480号文件进行批复,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000000元,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由河南三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合同金额25337289.82元。工程设计单位为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已完工,已进行初步验收,并投入使用。
卫都路西延(新东路-106国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经审核,截至2020年8月该项目共支付河南三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305000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6787634.27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前期建设手续
(三)建设单位对招投标资料未按规定妥善保存
(四)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签订监理合同,后发布中标通知书
(五)监理会议纪要内容不实,监理单位未有效履行职责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
(七)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
(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完整,致使部分工程内容未按照图纸施工
(九)施工单位涉嫌违规出借资质
(十)多份竣工验收证书上内容不一致,工程验收过程不规范
(十一)施工单位涉嫌伪造工程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龙区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工程造价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加强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合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资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存;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如实做好监理资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相关合同,避免签订合同不规范现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堵塞施工管理漏洞;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