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会展产业经济发展支持办法 (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自2004年以来,我区已经举办了七届中原(濮阳)油气技术装备展览会,逐步成为中部地区产业带动力强、专业化程度高、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1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产业强区”决策部署要求,推动我区会展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提升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使会展新业态成为我区经济发展新引擎、新动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区商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起草制订了《华龙区会展产业经济发展支持办法(试行)》。
二、文件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1号)。
2.《华龙区楼宇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华龙政〔2020〕4号)。
三、文件执行范围
文件执行的范围是会展企业依法依规在华龙区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促进会展产业新经济形态发展的专项资金。
四、核心内容
《支持办法(试行)》共五大部分,分别是发展目标、支持原则、支持对象及标准、支持兑现流程、其他事项等内容。
(一)关于“支持对象”的解释
会展企业是指依托各类会展场馆和相关设施,从事会议、展览和节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经营管理等相关活动,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济组织。本办法中支持对象包括在我区注册独立法人机构的专业会展公司以及承办专业展会的其他本地企业。
(二)支持资金审批程序
1.企业自主举办的展会活动,企业需提交《会展企业办展办会资格审批表》在区商务局备案,并提交企业完税证明,达到支持标准的,由区商务局统一组织审核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予以公示,区财政部门依规给予兑现。
2.企业承接区政府发布的展会活动,企业需提交《会展企业办展办会资格审批表》在区商务局备案并参与竞标,展会结束后,区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展会各项标准考核情况为依据考核,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对资金使用情况给予公示,区财政部门依规给予兑现。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支持办法(试行)》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链接:华龙政〔2021〕1号 关于印发华龙区会展产业经济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