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政府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华龙区岳村镇南田村、石佛店村垃圾长期露天堆存。
二、整改措施
(1)从快从严清理督察组反馈的华龙区堆存垃圾。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清理整治辖区内堆存垃圾。
(3)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摒弃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的不良习惯。
三、整改完成情况
接到整改任务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所属乡办进行整改,区环委办及时跟进督导核查。经核查,岳村镇环卫公司因工作交接,环卫工人未到位,村民将路边垃圾桶堆满后直接将垃圾倒至公路两侧。目前公路两侧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
为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及生活环境的长期整洁卫生,区委、区政府制定长效机制,由区爱卫办牵头,开展周五“城市清洁日”活动,要求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共清理堆存垃圾80余处,230余吨;适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共清理垃圾、杂物4000余处,3万余方,现已全部清理到位。华龙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爱卫办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第34个爱国卫生月进行宣传引导,动员全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参与,宣传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题。目前,华龙区累计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份,发放“文明健康倡议书”15000余份,制作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版面6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00余本。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力度,做好宣传,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强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成。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韩 翔 电子邮箱:pyhbdc01@163.vom 验收单位名称:濮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验收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