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性文件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 标题: 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 稳定向好政策的通知
  • 发文字号:  38 华龙政〔2023〕1号
  •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 主题词: 
  • 有效性: 

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 稳定向好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3-12-2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东北庄杂技文化园区管理中心

      现将《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以踔厉奋发的精神状态、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健全政策落实推进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加强跟踪调度,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工作,根据政策内容和工作实际及时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三、确保政策落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万人助万企”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有关部门要按照“落地有节点、进度有形象、质量可核查”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政策纳入免申即享清单,加大调度力度,加密调度频次,尽快尽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2023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

政策措施

 

一、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

(一)稳定大宗商品消费

1.用好补贴资金,落实新一轮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对2023年3月底前,在区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积极举办汽车展览展销和汽车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2.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培育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市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和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建设,满足电动汽车便捷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3.组织开展“消费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契机,通过折扣优惠,发放商超、家电消费券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鼓励辖区内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智能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局)

4.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16条金融支持等一揽子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落实二套房优化认定标准,鼓励商品房团购,多措并举满足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区金融工作局)

(二)加速恢复接触性消费

5.立足濮阳本地特色,开展“寻味龙城 餐饮美食节”等活动,促进餐饮消费。鼓励传统餐饮企业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通过抖音、美团等平台开展线上团购,为消费者让利,活跃餐饮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6.落实国家关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演出场所、体育场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艺术类、体育类)以及拟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最新防疫要求,加快恢复文化旅游市场。监督并指导文旅行业安全隐患的整改,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跨市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按需求为团队游客提供核酸检测便利服务。(责任单位: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7.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会统筹工会经费,按照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以文化、体育、餐饮、交通等服务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券核销对象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责任单位:总工会)

8.持续开展“濮阳老字号”认定,鼓励夜游、夜娱、夜购等活动,激活餐饮消费。谋划“坐上高铁到濮阳龙的传人游龙乡”精品线路,带动文旅市场消费,深挖文旅市场消费。(责任单位: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9.完善无接触式服务配套设施,引导规范社会资本在社区、医院、商务楼宇等公共场所建设外卖配送柜、快递柜等,保障终端配送安全、顺畅。(责任单位: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积极培育发展新兴消费

10.支持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推广“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预约配送、定点投递”模式。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责任单位:商务局)

11.加大生活服务新场景开发力度,利用上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一批服务业数智化升级示范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供低息贷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民政局、金融工作局)

(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12.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举办农特产品推介活动、直采直销等形式,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精准有效对接,实现地产地用,协同解决产品滞销、货源组织等堵点问题。指导商贸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备货量,全力保障市场供应,有序重启重点节会,支持协会、企业举办让利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市场供需两旺。(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13.健全便利店、超市、农贸市场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提升便民消费水平。实施都市精品商业街区提升行动,强化环球港万嘉360、银座、红星美凯龙等主地标商圈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滨河商业街、安居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实施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构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支持东北庄杂技文化园区等特色场景开展多样化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局东北庄杂技文化园区管理中心、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一)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14.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在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新型城镇化领域启动40总投资6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15.实施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攻坚计划,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综合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10大领域,梳理出60个左右重大项目,建立任务台账,压实推进责任,力争全年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16.继续办好“三个一批”活动,完善“三个一批”活动评价细则和项目遴选核查程序,带动全年完成工业投资45亿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7.落实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机制,将重大项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提高项目包装质量和成熟度。(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18.充分利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和重点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功能,在线调度和动态监测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一网管项目、一屏揽动态、一键查进度”。(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二)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19.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持续梳理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项目纳入市级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项目储备库。积极培育符合条件的REITs项目发行上市。(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金融工作局)

20.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等领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工作局)

21.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各类政策资金,集中支持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

22.将商业银行“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贷款实际投放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的激励因素,并适当提高权重。要在开展竞争性财政资金存放时,将商业银行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贷款投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强化工作激励。(责任单位: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3.引导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准确、灵活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对“保交楼”项目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保全财产;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要采取活封形式,不能影响“保交楼”项目复工续建。(责任单位:法院、房地产事务中心

三、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4.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推进濮阳氢能研究院建设,在氢能燃料电池质子膜、膜电极、催化剂、碳纸等核心零部件研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重点支持濮阳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中沁泰康等企业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支持天地人环保、国诚空气净化等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濮东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培育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责任单位: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25.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新设立一批创新联合体,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

26.积极推动重点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发挥管道技术装备中试基地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海王百草堂药业申报市级中试基地,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7.围绕“两能”产业,聚焦“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实施“揭榜挂帅”项目3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3项。(责任单位:科技局)

28.加大“1+14”系列政策落实力度,开展“智汇濮上”招才引智活动,丰富“濮阳市人才日(周)”引才活动形式,力争柔性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积极利用郑州银行濮阳分行政策性科创金融供给机制,协调天使风投创投基金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二)倍增发展新兴产业

30.坚持新能源开发应用和装备制造联动发展,实施综合能源站、厦门金龙新能源专用车制造基地等项目,推动新能源产业“材料组件电场应用”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31.积极发展先进环保设备、高效节能装备、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服务产业,建成天地人危废固废热解装备等项目,加快推进华龙区零碳产业园等项目,打造全省一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2.抢抓国家加快“新基建”建设的战略机遇,深入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实施5G物联网燃气泄露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数字化抽油机、华龙油气装备服务智慧云平台、智能织(制)项目。(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抢滩占先未来产业

33.抢抓郑汴洛濮氢走廊建设机遇,加快推进国鸿氢能科技产业园建设,推动国鸿氢能与宇通客车战略合作,拓展能源、交通、工业等领域氢能应用场景,新建成加氢站1座,积极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车,加快中原油城向中原氢城转变。(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设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业园,大力支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参与国家医学图像数据库建设推动医学大数据产业园、智乐机器人等项目建设,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增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动能。(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提质升级传统产业

35.强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促进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实施濮阳皓昱激光产业园项目、国胜钻采生产基地等项目。(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6.围绕产业结构绿色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化、区域经济循环化,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装备,不断扩大新型节能节水工艺和技术应用范围,持续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实施海天工业污水处理高端环保装备、油气管道应急产业基地等项目。(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善开发区产业生态体系

37.深化“三化三制”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开发区扩区调规,建立亩均投入产出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完成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争取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尽早获批,同步编制各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产业用地不低于60%。(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服务中心、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

38.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创建省级产业转型示范开发区,加快形成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公共平台协同联动的开发区产业生态。(责任单位: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

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9.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0.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1.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保障作用

42.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续贷和信用贷款占比较2022年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总体较2022年有所下降。(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

43.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44.加强“银社互动”,对2022年用工在20人以上且未裁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业企业精准投放低息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5.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建立头雁企业培育库,力争新培育头雁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家。(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46.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和上市奖补,推动天地人环保等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47.落实中央资金支持政策,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时兑现中央、省、市奖补资金。(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着力稳定外资外贸

(一)稳定对外贸易

48.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覆盖面,鼓励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对纳入年出口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300万—600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补贴80%。对企业自行缴费投保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信用保险的,最高补贴实际缴纳保费的一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49.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等,对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获得境外专利授权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50.用好支持政策,积极开展“外贸贷”等财政金融政策创新服务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效降低外贸企业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净展位费、人员机票费实施分类补助,最高补贴9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52.支持企业参与贸易救济案件应诉,对已形成初裁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应诉项目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80%的比例补助,最高可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53.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申报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暨人才孵化平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54.实施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对评为省级海外仓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精准招商引资

55.开展好“制造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突出制造业项目招引,努力在打通主要链条、攻克核心节点、落地重大项目、壮大产业集群上实现新突破,确保全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0个以上,制造业项目占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商务局

56.落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落实《濮阳市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持续提升政策可操作性,最大限度释放外资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保持就业稳定

57.全面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0.26万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8.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9.持续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志愿服务”等就业创业专项服务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25万人,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脱贫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0.积极做好农民工劳务协作,建立与发达地区用工的常态联络机制,实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及岗位对接专项行动,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1.5万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持续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完善政策维护农民工特别是大龄农民工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创新实施创业担保贷款“1332”工程,巩固提升“先锋贷”“助企贷”“人大代表贷”等六大品牌,优化“7天速贷”模式,实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力争新增发放贷款1亿元以上、支持300家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惠及小微企业30家以上、扶持带动创业就业1千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63.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二)持续加强社会保障

64.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3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新建义务教育学校4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5.2023年实现华龙区人民医院、两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标,切实提高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66.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有序推进1所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不低于111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7.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2023年度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民政发展改革委、财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健全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推进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能源和粮食安全

69.加快推进华龙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70.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投资,争取财政或债券资金,推进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发展改革委)

71.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粮食生产根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72.精心组织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73.落实“三保”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等机制,保障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财政风险评估。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责任单位:财政局)

74.分类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重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区的建设与运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形债务存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75.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76.聚焦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77.加大金融、房地产、欠款欠薪、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做细做实信访维稳工作,最大限度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事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华龙区分信访局)



相关解读:《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 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相关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