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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 育“规范管理年 ”工作部署,全面规范各类“进校园 ”活动, 巩固双减成果,切实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松绑减负, 营造安心办学、潜心育人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 “进校园 ”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归口管理。各类“进校园 ” 活动统一由区教育局管理,严格把关并审批。统筹各类“小手 拉大手 ”活动,严控网络投票、网络问卷、网上知识竞赛、关 注微信公众号等活动。统筹安排爱国主义、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 内容的不重复安排。严格控制各类 APP 进校园并要求教师、 家长、学生安装使用,给学校下达“涨粉 ”“评比 ”等指令性 任务等,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 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凡是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不利 于学生全面发展、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相关部门为完成任 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禁学校擅自接受 各类宣传、推广调查、社会考试等事务,严禁有害 APP 和商 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幼儿园 的教材、教辅材料、试卷、奖状、校服、文具、教具以及进入 校园的 APP 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二、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开展“进校园 ” 活动要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对党委和 政府统一部署的城市创优评先、维护稳定、疫情防控、扶贫任务、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 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区教育局按要求依程序安排落实。“进校园 ”活动涉及全区范围的, 由区教育局审批;活动主办方要提前梳理“进校园 ”活动,于每年的 7 月和 12 月 向区教育局提交下一学期“进校园 ”的申报方案。 区教育局在每学年春秋学期开学前审核认定,并按程序公布认定清单。对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突发性“进校园 ”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织申报审核认定并公布。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进校园 ”活动项目的,活动主办方要 按活动层级和程序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为充分尊重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师资力量、教育设 施、生源状况、学校特色、校园文化和学生兴趣等选择相应的 “进校园 ”活动。学校有权拒绝开展未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 ” 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对各类“进校园 ”活动广泛征求师生 意见,充分论证活动的可行性,对区教育局核准的“进校园 ” 活动要精心组织,将活动内容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要与学校 的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校园文化、课后服务相结合,不给师 生和学生家长增加额外负担。
四、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全程监管。区教育局加强对 “进校园 ”活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进校园 ”活动 的调研监测,严肃查处未经审核认定擅自组织“进校园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超出活动内容范围、夹带商业行为、存在错 误倾向和不良导向等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整改。 对于师生、家长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 追究责任。对“进校园 ”活动中,要求学生采取自愿形式参加 的,严禁学校和教师层层加码,对学生的参与率、学习率进行 统计。区教育局建立健全“进校园 ”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 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学校排查落实情况于 2024 年 9 月底前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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