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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二)

时间:2025-12-22 来源:区司法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法定化,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濮阳市昆吾街道办事处

 

濮阳市皇甫街道办事处

 

濮阳市濮上街道办事处

 

濮阳市昌湖街道办事处

 

濮阳市开州街道办事处

 

已公告的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未经公告的单位,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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