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区、乡(镇)政府、街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乡(镇)政府、街道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主办: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大河网    网站标识码:4109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