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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健全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决策力度,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重要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制度。
  • 2021-10-11 华龙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华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估的情况说明
  • 2021-09-27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2021-06-11 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 2021-10-11 华龙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华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估的情况说明
  • 2021-09-27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2021-09-27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2021-09-28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2021-09-27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2021-09-27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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