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1 / 1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190号     联系电话:0393-4492628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河网     本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410902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102617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