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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适用不合法的情况。
2021-08-03
2016年关于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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