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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 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
    •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 1.转变管理理念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 2.公众参与
    •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 4.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 1.完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 6.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公共服务
    •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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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区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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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工商、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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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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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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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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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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